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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开放教育学生评优实施办法

作者: 审核: 编辑:耿立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

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开放教育学生评优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励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评优是指评选优秀学生和评选优秀毕业生。

第三条 适用于注册开放教育本科学历和专科学历的学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为已在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连续注册两个学期在读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学生行为准则》;

4.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5. 学习成绩优良,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6. 在读期间或毕业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1)获得市县或以上的相关奖励者;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第五条 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当年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并且曾评为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优秀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学生行为准则》;

4. 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5. 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6. 在读期间或毕业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1)获得市县或以上的相关奖励者;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第六条 有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处于休学期(连续2个学期不进行学习注册)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有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第三章 评选组织

第七条 公司成立学生评优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定办法,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评优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审批获得者名单。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学生工作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学生工作部门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评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 各分校(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分校(学院)领导担任。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校评优推荐工作。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每年评定一次。

第十一条 每次评优均按一定比例设定名额。

第十二条 申请的有效期限以当次通知规定的学年或学期为准。

第十三条 具体程序

(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印发本年度评选工作通知,部署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推荐优秀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名额,初审确定优秀学生或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公司提交优秀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公司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工作小组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组织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对优秀学生或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四)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于公司校园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领导小组提请工作小组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上报公司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司公布优秀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名单。

第十四条 凡符合本规定评优条件者,公司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品,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 公司印发对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决定,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分校(学院)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一)分校(学院)对此项活动应予以充分重视,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

(二)弄虚作假获得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对相关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三)为了提高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质量,公司、分校(学院)将对获奖学生进行随机回访。  

第五章 申诉

第十八条 对评优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工作小组答复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评工作小组的书面答复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本人及所在分校(学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东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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